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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之罪的真相

玄千幻 著

悬疑惊悚连载

《无证之罪的真相》火爆上线啦!这本书耐看情感真作者“玄千幻”的原创精品王志国林小娟主人精彩内容选节:上世纪九十年代我老家一家纺织厂发生过一起重大命厂区附近村里的一个小姑进员工宿舍去推销农副产结果却被一个禽兽男子拖进屋再也没有出事该嫌犯还做出了极其反人类的事——他把小姑娘分开赠送给工友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毁尸灭但好我们在他想用高压锅处理头部及时抓住了他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并强调自己是用绳子勒死了只不法医却从那颗头颅推断出——死并不是...

主角:王志国,林小娟   更新:2025-07-02 19: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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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老家一家纺织厂里,发生过一起重大命案。

厂区附近村里的一个小姑娘,进员工宿舍去推销农副产品。

结果却被一个禽兽男子拖进屋里,再也没有出来。

事后,该嫌犯还做出了极其反人类的事——

他把小姑娘分开赠送给工友们,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毁尸灭迹。

但好在,我们在他想用高压锅处理头部时,及时抓住了他。

他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强调自己是用绳子勒死了她。

只不过,法医却从那颗头颅推断出——

死者,并不是被勒死的。

1

首先,小姑娘的面部、口唇、耳垂等部位,皆没有出现因缺氧而呈现的暗紫红色。

其次,若是窒息身亡,死者毛细血管会因腔内压力增高而破裂,会导致眼睑结膜、球结膜、口腔黏膜等处出现瘀血点。

最后,机械性窒息产生的静脉回流受阻,是大概率会导致死者眼球突出的。

但上面这些症状,均未能在死者头部检测到。

如果只是其中一项不符,那还情有可原。

但以上全部不符,法医只能给出一个结论——

死者并非被勒脖子导致的机械性窒息身亡。

而嫌犯彻底破坏掉死者的身体,恐怕也是为了掩盖她真正的死因。

在得到这些消息之后,我们并未第一时间提审嫌犯,而是先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包括个人信息、工作履历、家庭状况等等。

该嫌犯名叫王志国,是纺织厂普通技术工,父母已不在人世,并无其他特殊背景。

他已婚已育,妻子林小娟,同是纺织厂普通操作工。

女儿王冰冰只有六岁,正准备上小学。

王志国犯案当天妻女均不在家,他们回娘家去了。

据林小娟解释,他们是因为夫妻不和吵架,导致她带着女儿回了娘家。

而王志国犯案时饮过酒,极有可能是因为心烦家庭关系而酗酒解闷。

被害的小姑娘名叫李念念,时年十三岁。

她是家里的老大,下面有五个弟弟妹妹,父母都是赤贫农民。

导致她也早就辍学务农,时不时也会帮家里售卖有余的农副产品。

她的生活极其单调,人际关系简单,基本上都是在被父母遥控着,甚至一个朋友都没有。

似乎除了王志国,根本不存在任何其他的嫌疑犯了。

可如果真是他做的,为什么他会说错杀害李念念的方式呢?

我们打算先隐瞒法医的判断,再提审一次王志国。

而总算,我们也从他的供述中找到了蛛丝马迹。

这个案子,也确实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2

在此前王志国的供述中,他是这样表述的——

当时他正在家中喝酒,恰好碰到了上来推销家里大米的李念念。

在看到李念念颇有姿色后,他恶向胆边生,以需要购买大量大米为由,让李念念进家中详谈。

尔后在酒精的侵蚀下,他对李念念下了毒手,并在冲动之下用麻绳勒死了她。

整个过程他记得清清楚楚,完全没有因为酒精或者慌乱等原因而产生任何细节遗忘。

仿佛这个过程,他早就牢记于心。

所以第二次提审时,我跟同事赵俊特别注意了这一点。

然后我们发现,他对案情的二次描述,居然与第一次描述完完全全一致,甚至大部分用词都是一致的——

比如酒后乱性、神魂颠倒、后怕不已等等。

这些用词,在我们当地是极少出现在口语中的,因为这些都是书面语。

所以我跟赵俊都同意,也许存在这样一个可能性——

王志国供述的案发经过,一开始可能是以书面文字的方式存在的,他是背诵下来之后再转述出来的。

秉着这样的想法,我问过王志国一个陷阱问题:

你确定自己是用绳子勒死了她?没有其他可能性吗?

王志国点头应答:

你们可以检查她的脖子,上面的淤痕跟我家麻绳,不是能对得上吗?

我跟赵俊对视一眼,没有把法医的判断以及我们的怀疑说出来。

因为王志国的这句话,让他更加可疑了。

我们确实在他家中找到了麻绳,但哪怕是法医,也没在那颗头颅的脖子上发现淤痕。

因为脖子被砍掉了

根本就没有脖子,更别说什么淤痕。

这也是王志国的失误,他在处理尸体时,忘记要留下这个淤痕了。

如果淤痕存在,那么也许法医都不会进行更深入的尸检,当年的法医工作确实粗糙。

提审结束后,我跟赵俊商量了一下,决定给队长老徐报备这个疑点。

但除此之外,我们也没有找到更多其他证据,去证明杀人者另有其人或者案件另有隐情。

所以能不能查下去,我跟赵俊心里都没底。

只不过,当我们见到老徐的时候,才意识到。

这个命案的影响,比我们想象得要大得多了。

3

老徐当时在会议室接待纺织厂的副厂长刘俊岭。

刘厂长年近五十,头发花白,是厂里实打实的一把手。

但因为纺织厂是国营单位,所以名义上的一把手还是挂给了集团上的某位领导。

而刘厂长来刑侦队并不是协助破案,不然跟他对接的就是我或者赵俊了。

他是来请求老徐帮助的。

在结束跟刘厂长的对话之后,老徐跟我们解释说:

发生了这么恶劣的命案,纺织厂已经停产停业自查整顿了,不过厂里员工的怒气很重。

因为王志国是真的把被害者的残肢到处送人,当下已经有二三十个员工家庭要求调离了。

外面把这个事传播得也很广,越传越恶劣,什么版本都出来了……纺织厂的声誉一落千丈,恐怕不只是停业整顿那么简单了。

刘厂长找我是想要我们给他开个警方公告,作一些澄清,稳住纺织厂的员工……我当然没理他。

赵俊也义愤填膺:

这家伙,他的员工犯下了这么恶劣的杀人罪行,他想的居然还是他自己的官帽是吧?

而我总觉得事情不太对劲,按道理说,一件命案对这么大一个厂子的影响,不至于那么大。

也许这背后应该有黑手,只不过我也没有证据。

当时也并不知道,这甚至跟王志国的案子有关……

赵俊迅速给老徐汇报了我们的调查,老徐也听得眉头紧皱。

听完良久,他才悠悠地冒出一句:

一般情况下,这种人赃俱获影响恶劣的案子,上面都不希望节外生枝的……

但他似乎也感觉到,这案件没有那么简单,所以又补充道:

案子肯定是要补充细节的,你们顺着去查,但不要把你们的观点声张。

我跟赵俊当即制定了走访方案——

他带同事去走访凶手王志国的亲友圈,而我则去走访被害者李念念那边的亲友圈。

原本我以为,疑点会越查越少。

但去了一趟李念念家里之后,疑点却反而更多了。

4

李念念家很穷,穷得让我吃惊。

她家除了她之外,还有四个女孩,分别是十一岁、十岁、岁、六岁。

以及一个弟弟,才三岁。

这说明,李念念的母亲叶秀兰这十多年来什么都没干,净生孩子了。

而更加离谱的是,当我们因为李念念的事去到他们家时,一家之主李海居然不在家。

他在外务农,他是全家唯一的劳动力,做的也只是农活。

而叶秀兰的意思是,李海喊不回来了,于是她去喊了隔壁的孩子大伯李山。

而李山的回应也很是模板化,无非说李念念是好孩子,凶手太可恨,一定要绳之於法……

以及索要赔偿金。

办了那么多案件,民事赔偿这一块我们也从不避讳。

只不过这些话从大伯嘴里说出来,就有点不太自然了。

以上虽然古怪,但也并不是真的什么疑点。

最大的疑点,是小孩。

李念念最大的妹妹,叫李盼盼,十一岁。

她在母亲叶秀兰去喊大伯李山过来时,怯生生地问了我一句话:

警察叔叔……我姐没了……是不是……我也不可以读书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知道答案——

不管她姐有没有遇害,她大概率都是没书可读的。

不过,她又颤颤巍巍地补了一句:

叔叔……我不想像姐姐一样……去做那些事……姐姐说我可以不用去的……我可以读书的……怎么办呀?

这句话才真的可疑。

不过那时,叶秀兰带着李山回来了,李盼盼一扭头就跑了。

明显她是偷偷问我的。

这让我产生了不小的疑虑——

李盼盼嘴里的那些事,到底是什么事?

会不会跟李念念的死有关?

5

为此,我跟同事又在村里转了转,走访了一些左邻右舍。

但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收获。

可以确定的是,这个村子的人都很穷,但也都生得很多。

而且重男轻女非常严重。

再回到刑侦队时,赵俊那边也赶回来了,我们互相碰了碰,他那边疑点显然更多。

首先是王志国的妻子林小娟,她几乎是避而不谈这个案件,赵俊差点吃了个闭门羹。

这个其实也可以理解,毕竟自己丈夫展现出如此禽兽的一面,她也绝对无颜再面对任何人。

只不过,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另一点——

林小娟明确告诉赵俊,该配合的她已经配合了。

明天一大早,她就会带着女儿投奔北京的亲戚,可能再也不回来了。

这非常不合理。

首先她也是纺织厂的正式工,至少她也可以搞一个停薪留职再走。

而在那个年代,国有企业员工也担有一定社会责任的,并不能说走就走。

其次,在王志国的案件仅仅发生一天的情况下,她就已经联系好亲戚,制定好路线,买好了车票。

甚至还要带着一个六岁、即将上小学的女儿一起背井离乡。

孤儿寡母去做这样的事,说没有一个早期的规划,很难让人信服。

可是至此,我们也都只是发现了这个案件前后诸多可疑的地方,却没有任何一点实质的证据。

而就在这个时候,因为案情重大,市检察院介入了这个案件。

该院的业务骨干陈检,被指派下来跟我们对接。

与此同时,王志国突然跟陈检提出一个申请——

他要立功。

6

立功,是指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这个事完全可以一早就跟我们说,而不用等检察院来人。

当时我跟赵俊,都以为王志国是要为自己翻案正名,凶手另有他人,案子另有隐情……

但我们都猜错了。

直到陈检跟他的同事提审过王志国后,我们才知道——

王志国检举的犯罪人,并非真正杀死了李念念的凶手,而是完完全全的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件事。

该犯罪嫌疑人,我跟赵俊都打过照面。

他是该纺织厂的实权副厂长,刘俊岭。

而王志国检举的内容是: 刘厂长贪污犯罪,且数额重大。

证据则藏在了一个朋友家,陈检跟我们简单沟通过后,立刻就带人去取证了。

不得不说,这还是让我们大为吃惊的。

但同时也让我们以为,这件事跟王志国的杀人案件没有太大关联。

以为他只是为了活命,所以不得不拉一个人下水。

其实并非如此。

这个案件里面,每一件出乎意料的事,其实都跟案件息息相关。

但所有碎片拼凑起来后,得到的却不是真相……

陈检拿到证据后,带上了经侦大队,紧锣密鼓地对证据进行了核实。

当天晚上,刘厂长就落网了。

据陈检透露,他贪污的数字很大,足够让他在里面关一辈子。

也足够让王志国戴罪立功,站稳有立功情节的脚跟。

因此,他也就存在死缓的可能性了,否则一定是死刑无疑。

这就让事情变得更加可疑了起来——

这个立功更像是早就准备好,让背负杀死李念念之罪的王志国可以活下来的后招。

杀死李念念的,恐怕真不是他。

而是有人让他背了这个黑锅,但也承诺好给他留一条生路。

至于他为什么会帮人顶这样一个罪名?

是足够多的利益,还是受到了更恐怖的威胁?

只有查下去才能知道。

于是接下来,我们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调查。

还是从被害者李念念入手。

因为,如果不是王志国杀了她的话,那么真凶肯定是因为其他缘由而下的黑手。

而顺着这个方向去查,我们果然查到一些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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