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人的安危。
枪声骤响,连续不断,就像往日建筑工地的噪音,但更响亮,更干脆,也更恐怖。
枪声令我浑身震颤。
那些丧尸的躯干四肢像干草枯木一样脆弱,被子弹打得粉碎,四散飞溅。
他们蜂拥而上变成肉酱和碎骨
他们恶心可怖,也愚蠢可怜。
一百三十六只丧尸顷刻见变成了一堆血淋淋的尸块。
枪声已经昭示了人类的胜利,拥有武器的人类终有一天会夺回这座城市。
可我却高兴不起来了,我算什么呢?
那天起,那辆装甲车就在城里清除丧尸,寻找幸存者,可我不敢露面,藏了起来。
我算那拨呢?我还是人类吗?我心里苦笑,却没这个表情,我的嘴无法控制地微微翕动,鼻翼无时无刻不在迫切地喘息。
我口腔干燥,牙龈脱落,皮肤溃烂,这副尊容,在装甲车前活不过三秒。
我只能躲在家里,指望他们早日离开。
3
说来可笑,在这城市陷落的头些天,作为丧尸的我走了生平最多的路,没日没夜地走,如果记步软件还运行的话,成绩一定远远超那些健身达人。
我先去了所有公安局和派出所,又走遍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从城南走到城北城东走到城西,走出高速收费站,又沿着高速路走了几十公里才回头。
到处是茫然的丧尸,如果小七已经感染,我坚信还能认出来她,但我没找到她。
后来,我想我或许能找到一两个活人,我可以保护他们。
没有,找不到。
城市死去了,起风和落雨,日出和日落,都显得赤条条。
那时候我想,还不如和他们一样,和那些丧尸一样,就能摆脱徒增烦恼的感情。
我独守一座空城时孤独折磨我,我把自己关在九十几平的屋里躲避拥有枪支的人类时,思念又阴魂不散。
小七的身影时常出现,我躺在卧室床上她就在客厅看电视,我坐在沙发上时她就会在卧室换衣服。
她的拖鞋、牙刷、毛巾、都在苦等主人。
我当然还爱她,比多数时候都要爱她。她变得像刚认识时那样可爱,眉眼带笑。
我想起在班上初见她时她害羞的样子,一头长发,她回头递一本书给同学时,发现了我正呆呆盯着她。
我想起她笑起来的样子,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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