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一名熟睡的女子忽然眉头紧皱,接着很快从梦境中苏醒。
女子正是凌月。
大学毕业后成了社畜三年,每日起早贪黑的工作,本来应是睡得很熟的时刻,她却是连做了三日噩梦。
事情要从一月前,她无意中翻看了一本修仙小说,书名其实很土,但她当时想着就中午的时候打发下时间,免得下午打瞌睡。
结果,一看就放不下了。
书名《我在修仙界养鱼》,名字挺好,她刚开始还以为是种田文,结果看了几章,才知道是一本恋爱文。
女主人见人爱,修仙机缘不断,其实也没什么,如果她不与其中一个炮灰同名的话。
女主在第二章抢了炮灰凌月的玉佩,后来凌月被家人卖去了纪府,第三章就被主家打死。
女主则被选入门派,前途光明。
凌月看到这里,为那个同名同姓的女子感到有些悲哀,但也没什么大的感触。
首到三天前,她在熟睡以后做了一个梦,梦里她成了书中的凌月,被女主哄骗拿走了玉佩,然后被主家寻了个错处首接打死,她从噩梦中惊醒。
梦中很多都记不清晰,但玉佩的样式却很清楚。
昨天逛街的时候她很诧异的发现,小摊贩摆的一堆杂物里真的有一件让她很眼熟的玉佩,很简单的款式,玉质不好,一点也不水润,像是蜡制的一般。
她情不自禁的拾起,触手有些温润。
她有些胡思乱想,难道我做的不是梦?
但世间相似的东西多了去了,也许不过是一场幻想罢了。
也许是最近加班加多了产生幻觉。
摊贩老板见她拿着玉佩发呆,连忙说道:美女,这可是正宗货喔。
要不要?
诚心要得话,我给你打个折怎么样?
凌月笑了笑,说:老板,看着不是从义乌来的吧?
我就想拿来做个配饰,便宜点卖我吧。
老板尬聊了会,同意以五十元卖给了凌月。
凌月随意的把玉佩放进兜里,就回了出租的房子里。
晚上又把小说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书中内容实在乏善可陈,主要是讲女主如何结识各位美男,每个美男有什么喜好,日常修仙生活半字不提,关键是文章还是连载,只写到女主筑基,金丹都还没写到,她实在看不出个所以然。
放下玉佩和书,她熟练的开始做饭,切菜。
她小时候父母离异,父母又很快各自再婚,在他们眼里,她估计只是个拖油瓶。
爷爷奶奶好不容易把她拉扯大,她本想尽尽孝心,一年前,爷爷奶奶患病先后离世。
自此,孤独一人在城市里讨生活。
她麻木的切着肉丝,忽然,电话响起,是领导让她晚上改方案。
电话挂断后,她气的把手机一摔,再拿起菜刀的时候就被割伤了。
去找创可贴的时候,她没注意到的是,血渗入了玉佩,很快被玉佩吸收。
吃完饭后,她把玉佩放在床头,把方案改好后己经凌晨三点了。
实在熬不住,倒下就睡。
她没看到的是,一阵光华把她全身包裹,然后,玉佩消失不见了。
第二天,天色还没亮。
她被一阵说话声吵醒。
“月丫头,还不起来做饭!
懒骨头,欠打是吧?”
一巴掌拍到脑袋上,凌月很快被迫醒来。
抬眼间看到一个中年妇人,古装,满脸怒容。
她赶紧识时务的爬起来,环顾一周,家徒西壁,泥糊的墙,盖的也是打补丁的被子。
一双手也是小小的,满是新旧不一的疤痕。
她穿了?
不是吧。
好的不灵坏的灵。
凌月迅速穿好衣服,头脑中闪过一小段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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