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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后再见小说完整

本教主叫帅炸天 著

武侠修真连载

武侠修真《十年之后再见小说完整》是大神“本教主叫帅炸天”的代表贾雪亭阿遥是书中的主精彩章节概述:十年前闯荡江湖我结识了三个好兄后来他们一个事业有一个武功大一个名动江而却在青楼里当了个籍籍无名的打每天只挣点廉价酒1我与三个好兄弟分道扬镳、各寻其路的那大家聚在一痛饮了一那天艳阳高烈风燥如少年人沸腾的我从摆了一地的酒坛子里挑了一一掌拍开封道: 你们今后打算去哪?路立身豪饮一碗: 我要去会城见见世干出一番自己的事业贾雪亭扬扬眉毛: ...

主角:贾雪亭,阿遥   更新:2025-06-23 12: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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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闯荡江湖时,我结识了三个好兄弟。

后来他们一个事业有为,一个武功大成,一个名动江湖。

而我,却在青楼里当了个籍籍无名的打手,每天只挣点廉价酒钱。

1

我与三个好兄弟分道扬镳、各寻其路的那天,大家聚在一起,痛饮了一场。

那天艳阳高照,烈风燥热,如少年人沸腾的血。

我从摆了一地的酒坛子里挑了一坛,一掌拍开封泥,道: 你们今后打算去哪?

路立身豪饮一碗: 我要去会城见见世面,干出一番自己的事业

贾雪亭扬扬眉毛: 我要去北海雪原寻剑仙,请求他授我剑术,总有一天,我必武功大成

冷际中淡然开口: 我要去江湖帮派最鼎盛的地方,有朝一日我定要扬名立万,再也不会被人瞧不起。

说罢,三人一同看向我。

阿遥,你呢?

我?我觉得都行。

什么都行?

功成名就,富甲一方,练成绝世武功,或者名扬天下,给我哪个都行,我不挑。我哈哈一笑,仰头喝了口酒。

只可惜,后来我一样也没有。

十年之后,在路立身事业有为财源滚滚之时,在贾雪亭得到剑仙真传练就绝世剑术之时,在冷际中获得奇遇名动江湖之时,我只是在青楼里做个平平无奇的打手。

每天动动筋骨,吓唬一下乱来的客人,或是处理好几具不被人在乎有没有名字的尸体。

其实我并没有太大的志向,就算干不出什么事业,练不成什么绝世神功,做不到什么名满江湖,也都没关系。

无忧无虑、浪迹天涯也不错。

只是我实在太穷。连一碗酒钱都付不起。

不想浪费一身武艺,却又不想跟在明明打不过我的一帮江湖老大屁股后面阿谀奉承,所以我最后辗转市井,去一家青楼当起了打手。

这种受人差使的生活太不自由,我过得当然不如意。

但这世上总有更多比我还要不如意的人。

阎习书就是这种人。

2

这是阎习书进到青楼里做打手的第二个月。

这也是他第十二次同我们一块处理楼中妓女的尸体。

沿着山路,把皮开肉绽的尸体抬到十里外的山头。

然后轻车熟路地放火,把尸体烧成谁也认不出的灰烬。

这种事情,阎习书跟着我们一起做了十二次,他也吐了十二次。

我双手环胸靠在树干上,看着他又蹲在地上呕吐起来。

我摇了摇头,忍不住走过去拍拍他的背: 还没适应啊?

与他相处两个月,我觉得这个男人胆子并不小。

楼里客人乱来需要我们出手的时候,他总是冲在前面,举着刀就不管不顾地跟人干,可唯独看见尸体就受不了。

我起初以为他是恐惧或是泛恶心,直到今日我才知道,他其实是因为心里无法排解的痛苦。

吐了一地后,阎习书坐在地上,忽然跟我说,他的未婚妻,一个名叫萍儿的姑娘,在几个月前被人从镇子里抓到了这青楼中。

这楼中的姑娘都是可怜人,他看着那一具具伤痕累累的尸体,只觉得太痛苦、太悲哀。

一想到萍儿如今也身处这楼中,时刻有落入这般境地的可能,他就禁不住难受得想吐。

他没有钱把她赎出来,只能进青楼里当个打手,然后找机会偷偷看她。

这就是他来这里的目的。

可是这目的并不容易实现。

两个月了,我还是没能找到机会见她一面。

我听着,叹了口气,不知该说什么: 那你为何不扮作客人,花些银子……

他苦笑着摇摇头: 我没有那么多钱。

也是。

我沉默了一瞬,然后跑到山顶,在崖边第五棵树下的土里挖了又挖,挖出一个木盒子。

我将木盒子整个塞进阎习书怀里,道: 这是我这些年在这儿挣的工钱,加上我的,应该够让你见她一面了。

阎习书看着我,脸颊忽然淌下了两行清泪。

我拍拍他的肩: 一个大男人,哭什么?明明一身功夫,干嘛活得这么窝囊?你要是有种,就用你的刀,带她回家。

阎习书一只手握紧了木盒子,另一只手握紧了刀,狠狠点头。

那晚,他和萍儿姑娘顺利见了面。

可第二日,他就死在了萍儿的屋子里。

我飞奔上楼的时候,杀他的人已不见了,只剩萍儿姑娘在凄惨地啜泣。

整个青楼只是慌乱了一会儿,一会儿过后,就恢复了平常的莺声燕语。

鲜血很快就被擦干了,尸体也很快被烧掉了。

在这个地方,一个活人死了,就像是一场太过普通的梦,普通到醒了就再也不会记得。

所有人都没看见是谁把阎习书杀了,但所有人都知道是谁杀了他。

根本不需要多么努力地打听,我就已从无数个人口中得知了那晚的真相。

长孙世家三公子长孙信,是这间青楼的常客。

阎习书用银子换来与萍儿见面的那天夜里,长孙信忽然点名要找萍儿。

他得知萍儿有客人,接待不了他,顿时气愤不已,上楼一剑就捅死了阎习书。

那晚,整个楼里的打手们没有一个被唤上来的。

因为长孙世家没有人敢得罪。

长孙信想占有萍儿,所以就杀掉了此刻正与她温存的男人。

对他来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拔剑,杀人,就像喝酒一样简单。

我坐在我们焚尸的山头上,一遍又一遍深呼吸。

一遍又一遍。

一遍又一遍。

然后在南边第七棵树下,挖出了一把三尺长的刀。

那是我十年前行走江湖用的刀。

擦掉了泥土,洗净了刀刃,我开始磨刀。

3

长孙信再次踏进萍儿的房里,将她扑倒在榻上的时候,我一脚踹开了房门。

给老子滚下来。

他震惊地看着我,当然不肯听我的话滚下来。

所以我只好走过去,一刀干净利落地砍掉了他的头。

头颅咣当一声砸在地上,鲜血溅上我的衣角时,老鸨已带着人把房门堵了个严严实实。

你、你疯了吧那可是长孙家的公子你不要小命了?

所有人都在大惊失色地看着我。

我笑笑,旁若无人地用长孙信身上的绸缎擦掉刀上的血: 那又如何?他本来就该死。

给我把他抓起来老鸨一声令下,曾经和我一块焚尸的打手们顿时一哄而上。

我手腕一旋,掌中刀骤然破开几把长刀: 你们跟我无冤无仇,我不伤你们,让开。

下一瞬,我已踏出房门,只留给他们一个背影。

我就算死,也不要死在这儿,天天死人的地方,真是够晦气的。

我说着,无视所有人的目光,自顾自走出青楼大门。

我早就想离开这个破地方了。

如今,总算有了个理由。

只是,我现在一分钱也没有,连一碗酒钱都付不起了。

4

人活着,不喝酒,是万万不行的。

就算赊账,也要喝。

所以我正坐在酒肆里,享受着一碗梨花酿的清香。

我当然知道杀了长孙信会有什么后果。

但我没想到这后果来得这么快。

寒光划过,斟满美酒的碗登时四分五裂。

我啧了一声,叹着气,简直暴殄天物。

我抬眼,看见一个护卫打扮的男人,还有一把闪着寒光的剑。

这般明目张胆地杀人,你胆子不小。他冷哼一声。

喂,来得正好,你帮我付个酒钱吧。我笑。

死人不配喝酒。他说,抬手间青光骤然暴动。

我整个人自凳子上掠起,双脚踏桌,掌中刀迎出。

叮刀剑相击,碰出清脆一响。

剑气却未滞,我脚下木桌瞬间四分五裂。

我轻轻跃起,刀横扫对面人的咽喉,却被他灵活躲开。

长剑扫过我发尖时,我一刀砍下他不得防守的胳膊。

下一瞬,我凝力,再次斩他咽喉。

鲜血从我眼前飞溢的同时,我察觉一道剑气从我背后袭来。

我身也未转,反手劈出一刀。

血色在我身侧纷飞,溅了我半张脸。

只是抬手擦脸的一刹那,又有十几个一样穿着的人拔剑而上。

我一脚踹开地上碍事的尸体,转身扬刀横扫,一道鲜艳血痕在两人胸膛划开。

不大的酒肆里,刀与剑纷乱相碰,断手残臂乱七糟堆了一地。

我站在尸体的空隙里,还未来得及喘口气,熟悉的剑招又纷纷轰来。

我扬刀,割裂来人咽喉,破开敌人血肉。

一波又一波。

一波又一波。

一波又一波。

一刻钟后,我把刀插在地上,在满地血流的地面上摸到了一只没碎的酒壶,疲惫地喝了一口。

活人早就走得一干二净,只剩下满地的死人。

弄成这样,人家还怎么做生意啊?我很无奈,拎上酒壶,总算踏出酒肆。

踏出酒肆的一瞬,满身的伤口终于开始作痛。

5

出名的人总会有许多麻烦。

我不出名,现在却已有了个大麻烦。

长孙世家在江湖上可是有头有脸的存在。

所以很快街上就贴满了我的画像。

江湖上本来没有人认识我,可忽然间我好像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许多人认识了。

一批又一批穿着各色衣服、手拿各种武器的人,不停地踏上对我的追杀之路。

我也只好不停地拔刀、挥扫、劈砍,直面这件并不后悔的事所带来的极端后果。

十年前我也遇到过这样的追杀。

只是凭借一腔沸腾的少年血,我总能应下一切。

可如今,我的刀没有十年前快,我的气力也没有十年前足。

鲜血从我每个伤口里淌出,汗水在我每块皮肤上横流。

我从白日杀到黑夜,这一天我杀了二十四个人,二十四个我一点也不认识的人。

我们无仇无怨,却要以死相见。

这就是江湖。

十年前江湖是这样,十年后仍是如此。

我已经从那间青楼所在的城池里,往南又逃了两座城池。

但追着要我命的人,却像每天升起的太阳,没有一日缺席。

我大约是无处可逃了。

我的刀刃已卷得不像样子,我知道我身上所有能流血的地方都在流血。

奋力从尸体堆里爬出来后,我精疲力竭地躺在石头上,浑身的伤烧灼着我的神志,我连一根手指都懒得动。

就这样算了吧。

十年前决心隐于市井里的自己怎么会想到,十年后竟是以这样的方式再入江湖。

而再入江湖后不久,就到了我的死期。

我闭上眼睛,想干脆坦然一点迎接死亡算了。

唯一遗憾的,大概就是,临死前没能再喝上一碗酒吧。

6

香醇梨花酿的味道在我唇间弥漫开来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没有死。

你昏迷了整整十三天,我思来想去,忽然觉得,酒才是能把你叫醒的唯一东西。事实证明,我对了。

我睁眼的时候,看见一个绾发的男人正笑着对我说话。

路立身?待我看清他的相貌,猛地坐起身来,却被腰间的重伤疼得龇牙咧嘴。

路立身笑了两声,道: 许风遥,十年未见,你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

我看着这个阔别十年的男人,惊了片刻,终于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看到他的那一刹那,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路立身如今是立王镖局的主人,身份地位在江湖上已不小,身家财产也绝不会少。

他若想从长孙世家手中保下我,也未必是不可能的事。

只是,我不知他付出了多少,才换来我的一条命。

遇上这种事,你宁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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