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连载
唐易昀易昀是《漾庭度假酒店》中的主要人在这个故事中“伞阿花伞大王”充分发挥想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而且故事精彩有创以下是内容概括:唐易昀站在甲板上抽这是他最后一趟走商船了——前两天家里来了他还没拆开想必是催他回去结婚是早晚要左右躲不过今明两从十五岁他已在海上漂了九年说不腻烦那是假可真要让他与一个陌生女人成家生从此扮演好好先生……罢唐易昀他们这样的一辈子就是蠓虫扑不是烧死在火就是溺死在油无非是从一重的腻扎进另一重腻烦而这一趟还算顺连着几天风和日但今...
主角:唐易昀,易昀 更新:2025-08-22 12:43:57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这是他最后一趟走商船了——前两天家里来了信,他还没拆开看,想必是催他回去结婚。
婚是早晚要结,左右躲不过今明两年。
从十五岁起,他已在海上漂了九年整,说不腻烦那是假的。
可真要让他与一个陌生女人成家生子,从此扮演好好先生……
罢了,唐易昀想,他们这样的人,一辈子就是蠓虫扑灯,不是烧死在火里,就是溺死在油里。
无非是从一重的腻烦,扎进另一重腻烦而已。
这一趟还算顺利,连着几天风和日丽,但今夜不知是怎么了,浪一层层地打过来,唐易昀被晃醒了。
上铺的床板吱嘎作响,像要散架了似的,随着一声男人的粗吼,戛然而止。
一阵窸窣之后,一条脏旧的西式三角裤自上方被丢下来,险些砸着唐易昀。
他紧急往里躲了下,背靠着墙坐了起来,捂着鼻子。
他上铺住着个美国白牛,不抽不赌,也没有别的乐趣,闲了便蒙起被子,动手做他的美国梦。
他和唐易昀是这船上唯二不赌博的人。
船上规矩森严,明令禁止赌钱,但这群水手一旦来了瘾头,是顾不得那么多的。
这会儿,一群人正围坐一团,为了一副脏兮兮、油渍渍的扑克牌争得面红耳赤。
另一伙人在拆烟盒。
香烟厂为了促销,会在烟盒里塞上女人的画片儿,卖给他们这群常年没有女人碰的水手,运气好了,还能拆出没穿衣服的女人来。
那外号瘦猴的越南水手,将小手电叼在嘴里,斜睨着眼,一点点把印着画片的金箔纸展开。
看见了女人白如腻子的肩膀头,他发出一声猴叫,涎水兜不住了,吸溜一声。
紧接着,丰腴的后背也一览无余,白人贵妇胖乎乎的,腰窝照样销魂。
画片尾端只露出半个屁股蛋儿,众人不满,传看了一番之后,便作鸟兽散。
腥臭的肉欲,猥琐的窥视,贪婪的赌念……所有人世间最低级的欲望,此刻全拘在这一间逼仄的屋子里。
这样的日子,唐易昀过了九年。
唐,原来你醒着来玩一把说话的水手耳朵上别着两支香烟,大概手气很好,见他坐起来,便热情地叫他过去。
唐易昀没说话,也没有动。
有人打岔: 他不赌钱,也不看女人,不用管他
美国白牛从上铺探出个脑袋附和: 他可不缺调情的人,不用跟咱们似的
又有人说: 我看过他未婚妻的照片,是个漂亮的东方女人,圆圆的脸盘,年轻又温顺。
上次家里给他寄信时,跟他说有一门亲事,是父亲早就定下的。
他们唐家兄弟俩,要娶卫家两位小姐。
如今到了岁数,这门亲事也该提上日程。
信中附带了一张女方的照片,唐易昀还没来得及看,就被同屋的水手抢走。
起哄传看时,居然脱手落入海里。
唐易昀很平静,看着那张照片,载着自己素未谋面的未婚妻,越漂越远。
当晚,他提笔去信,说是婚姻全凭母亲相看,不必再来信过问。
但下个月,信还是来了——他的话,家里向来是没人听的。
想起往事,唐易昀有些烦: 我出去抽支烟。
没人理他,他便独自来到了甲板上。
大海何其神秘,刚才还在打浪,这会儿又起了雾。
轮船昏黄的尾灯,投在茫茫的海上,竟折射出绿幽幽的荧光,看得人心里很不舒服。
在中国人的讲究里,只有阴曹地府才是这样的颜色。
海风刮来一股咸味,唐易昀扔了半支烟在地上,用脚踩灭,拧了两下。
他对婚姻的期待大概就是如此,在不甚吉利的昏光中,被人踩灭,再无重燃的可能。
易昀。身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
是唐易昀的姨父,方裕民。
唐易昀转过身去: 船长。
诶,现在又没有别人。
唐易昀略低下头: 姨父。
易昀,明儿你就下船了。顿了顿,他捏了捏唐易昀的膀子,别怨你妈。
您说哪的话,怎么会呢。
九年了,方裕民了解自己这个外甥,大学读得不容易,毕了业却跑来跟这群粗工一起走船,总归是不甘心的。
要不是爹妈偏心眼,唐易昀不会在这海上漂。
可话说得再多,总得有个头尾——他刚开了头,唐易昀便收了尾,再说下去,未免有点不识趣。
于是规劝的话全咽了回去,方裕民递出手里的皮箱子: 好歹是去见新媳妇,穿得像样点。
唐易昀嗯了一声,接过箱子,寒暄几句,又道了别。
翌日上午,船停靠在伦敦港。
一群臭烘烘的水手勾肩搭背,直奔红灯区,沿途吹了一路的流氓哨,臊得那优雅的英国淑女小脸通红。
唐易昀最后一个下了船。
他已经换了自己的衣裤,一件鸽子灰的丝棉衬衣,配铁灰色的格纹西裤,很熨帖。
英国此时不冷,那条羊绒围巾,他便只用手臂搭着。
路过的人总要看他几眼,猜他那神秘的太阳镜后面,是一双怎样的眼睛。
有女人提着行李箱跑过来,风风火火地撞了他一下,他往后退开两步,没说话。
女人放下箱子,示意他往船上搬。
唐易昀提醒: 你走错了,这是货船。
我知道,这是我爸爸的船。女人瞧他有些眼熟,一时半会儿却想不起来,又见他盘靓条顺,不免多问了一句,你是水手?咱们见过吗?
唐易昀抱臂轻笑,了然地啊了一声,将太阳镜取下半寸架在鼻梁上,换成中文说: 兰兰长这么大了。
女人愣了愣,将挡眼的时髦卷发一拨,方认出他: 呀表哥你不是在北洋大学念书吗?
早毕业了。
怎么没留校实习呢?方兰兰拽着他,上下左右瞧了一圈,跑这儿走船来了?
她常年在英国瞎混,对唐家的情况不太了解,更不知道唐易昀的父母偏心,问起话来便口无遮拦。
唐易昀避而不答,反问: 你刚才那是什么眼神?勾搭男人,勾搭到我头上来了?
方兰兰嫌他用词难听: 表哥,追求爱情,是如今的新思潮了
可惜姨父是水手,最怕涨潮。
方兰兰吐舌: 去你的吧说得像你多老实似的
这话倒也不假,九年来,唐易昀当然不是不近女色,只做和尚。
但他这人信奉你情我愿,肮脏龌龊的事情,是绝对不做的。
他晃了晃手中的船票: 我去赶船,回见,兰兰。
兰兰兰的土死了,人家现在叫 Lannie
唐易昀顶瞧不上中国人说话半中半洋,还要用英文名替换自己的中文名。
他去过英法德葡,事到如今,还是没有个正儿经的英文名,只用一个唐字代替。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他好歹是个中国人。
但亲戚一场,他也没落了兰兰的面子,便说: Seey。u,Lannie.
方兰兰问: 你赶船去哪?
去上海,再回天津。
回国?干什么去?
结婚。
那我可喝不成喜酒了
唐易昀笑笑: 喝什么喜酒,土死了。
其实唐易昀很清楚,这门喜事,是专给他弟弟唐文江办的,自己不过是跟着沾光。
唐文江和他是双胞胎,样貌品行倒不输人,只有两样毛病,一是有点跛脚,二是有点口吃。
摊上这两样,再像样的人,都显得不太像样。
虽说唐卫两家是门当户对,可唐文江如今这样,人家卫家是否还愿意下嫁女儿,还真不好说。
唐老爷怕夜长梦多,这才紧急把唐易昀叫回来结婚。
唐易昀并非没有想过抗争——所谓的娃娃亲,在他看来,是泯灭人性的陋习,实在荒谬至极。
他争过,也逃过,最后都是徒劳而已。
如今,他还是要去赶回国的船。
身后,脆生生的车铃响,他回头,与一辆自行车擦身而过。
这车骑得飞快,扬起一条卷卷的马尾辫。
骑车的是个女人,打扮入时却不媚俗——她未穿裙,而是穿了条连体的马术裤,裤腿用靴子束住,袖子也利落地挽起,两条手臂扶住车把,肌肉线条十分漂亮。
衣裳干练又飒爽,腰带却勒出极富女人味的腰身,衬出圆翘的胸部。
中间扣子不小心敞了口,露出隐隐的粉红色蕾丝。
为了提速,女人甚至站起来踩车镫子,勇猛的样子,像是在驾驭一匹无人能够收服的野马。
唐易昀不自觉停下脚步,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便看见对方的车后座上,远远地牵着一根红线。
这红线的一端随女人远去,另一端在风中颤颤悠悠,居然,锚向了自己。
唐易昀看着手中被勾了线的羊绒围巾——酒红色,是去年的圣诞节,他常去的酒馆的老板娘亲手替他织的。
那时对方把这条围巾套在他脖子上,说: 织它的时候,我希望它能为我套住爱情。
唐易昀不着痕迹地拒绝: 太晚了,我要回到船上去。
老板娘耸肩: 好吧,那就希望它为你套住爱情。
如今,这些一针一线编织的线圈,正一扣一扣地脱落,随着大街上擦肩而过的漂亮女人远去。
唐易昀不自觉喊了声: 哎
嘈杂的人声中,卫欢喜辨认出了一声极富中国味的哎。
她没有停,更用力地踩着脚蹬。
唐易昀摸了摸鼻子,将线绕在食指和中指上,快步往前走,很快获得了一个小小的毛线团。
然后便发现,那只扯乱毛线团的猫咪不知何时停下了,此时正站在登船的港口,等待检票。
他上前,碰了碰她的肩。
卫欢喜回头,目光落在男人胸口,抬头往上看,才看见他被太阳镜遮去大半的脸,和他手中的毛线球。
自然,也看见了毛线的一端,缠在自己的自行车上。
联想到刚刚那声哎,她心下了然,但因不确定对方究竟是不是中国人,便还是用英文说: 抱歉,我急着赶船来着。
唐易昀答: 我可以帮你把车抬上船。
卫欢喜点头,顺手从皮夹子里找出一张面额不大不小的英镑,送进男人衬衫口袋: 多谢。
她当然知道这男人在对她献殷勤,但……
但她闻见了男人身上的味道,那是海的咸涩,绝不属于任何贵族或是富豪。
她猜测男人大概是个水手,至于打扮得衣冠楚楚,或许只是为了傍富婆。
卫欢喜有钱,却没兴趣被他傍——小白脸,她过去也是养过的,只是莫名有种直觉,面前这个男人很难打发,不宜招惹。
唐易昀觉得胸前的那张钞票在跳。
他对女伴向来慷慨,给女人花钱的事情常有,轮到女人给他钱,倒几乎是第一次。
他忍住笑,将手中那条可怜巴巴,只剩一半的羊绒围巾横在卫欢喜身前,挡住了那颗不小心脱开的衣扣。
卫欢喜低头,迟来地尴尬。
她转过身整理仪容,又将松落的马尾辫重新扎好,没有再回头。
按照船票上的号码,卫欢喜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客舱,在地上摊开行李。
箱子的夹层里,放着前男友写给她的情信,她点燃了一根女式香烟,把信扔进烟灰缸里。
这些信有已经拆看过的,也有原封不动的,里面的内容都差不多。
史蒂夫总是在信里挽留她,诉说爱恋和委屈,偶尔还有愤怒和不舍。
他说: 欢喜,我想念你的声音、你的触摸、你的文字、你的火热……
我想念着你的一切。
透过纸背,卫欢喜仿佛能看见他那灰蓝色的双眼,深深地陷在眼眶里,像是一片连绵落雨的英国天空。
她叫了一瓶酒,倒了一点点助燃,其余的则全灌进胃里。
今夜她烧掉了所有的信。
火苗蹿出来时,她下意识护住额头,轻叫了一声。
隔壁也传来一声,不过声音要艳情许多,那个意大利富商和他漂亮的日本妻子,好像是两头不知疲倦的野兽。
距卫欢喜的月事结束,已经过去一个礼拜,如今的她,简直处在人欲的顶峰。
酒热以一种轰然的架势,烘烫了她的身体,化作激流,涌向四肢百骸。
她的手指本能地按住腰际,往下滑的动作却有些迟疑。
此情此景,她意外地想起了一个人。
想起了那人太阳镜后,被晒得很健康的肤色。
想起那人一眼能够望见,宽阔的胸膛。
他身上海风的味道,他捏住毛线球的手……
卫欢喜挪开了自己的手指,睡裙的裙摆随之撂下,垂坠在小腿中间。
她重新到箱子里寻找礼服——头等客舱的大厅里有舞会,若能猎艳,至少慰藉此时寂寞。
彼时,唐易昀正枕手躺在床上,透过吊灯,细看那张薄薄的钞票。
也想起那将钞票送进他胸前口袋的女郎。
在慢吞吞的登船队伍里,他一直在欣赏着她的后脑勺——那些千奇百怪的烫发、编发、盘发,刚好能够修饰那些千奇百怪的脑袋,但她只梳了一条简简单单的马尾,就已经足够好看了。
长而低垂的秀发,像是一条铺展开来的黑丝绒地毯,邀请他走向她。
靠近脖颈的碎发,则像是黑丝绒地毯尽头,迎接他的小小绒花。
客舱外传来若有似无的乐曲,代表舞会刚刚开始,唐易昀无心跳舞,却想去找她。
他想去找她,转念却又觉得,自己明明是快要结婚的人。
想来想去,只剩下烦躁。
他对结婚没什么憧憬,亦没什么抵触,但事到如今,愤怒像一场不合时宜的情潮,并非不能克制,却很难忽略。
对于即将到来的婚姻,和素未谋面的妻子,唐易昀感到烦躁。
他知道对方是个旧式小姐,行为端正,人品贵重——唐易昀很确定,他的妻子不会穿着马术裤,站起来蹬自行车,也不会独自远渡重洋,更不会用钞票打发男人……
其实这些也不重要,他从不要求女伴为他改变。
他只是厌烦了牺牲。
唐易昀常常觉得,自己只是一枚齿轮——他的转动,让父母安康,让夫妻和睦,让兄友弟恭。
所以他只能转。
没有人在乎他高不高兴。
偶尔他会很想索取,很想掠夺,很想征服。
他并非没有过好的女伴,但她们只爱他的绅士和体贴,爱他迁就高跟鞋而放慢的脚步,爱他帮忙提包时有力的手掌。
恐怕,没有人会爱烦躁的他。
唐易昀快步出门,到熙熙攘攘的大厅里找人,直到和人撞了满怀,才踉跄着停下来。
香槟酒冒着气泡,淌进对面女人的胸缝,气味香甜。
唐易昀挪开身体,再挪开眼——他就这样找到了要找的人。
她已经换上了舞裙,是为了参加舞会吗?
自己可以邀请她吗?
这条艳光四射的裙,其领口之后,裙摆之下,还是那样可爱的粉红色吗?
唐易昀轻声咳嗽,忽觉肺里发燥。
已经喝得半醉的卫欢喜,迟一步才认出了他,也看见他的胸口被自己泼得滚湿。
抱歉。手里的酒漾出了大半,只剩下个底,她昂头饮尽,用手背抹了下嘴唇,然后掏出一条手绢,先擦自己的胸口,再去擦对面的胸膛。
在这个过程中,酒已经淌至唐易昀的下腹,将他的裤子濡湿了一小块。
唐易昀后退一步,钳住她的手腕。
她的脸小小的,红红的。
湿润的嘴唇里,呼出灼热的酒气。
唐易昀说: 小心一点。
但女人还在专心致志地擦着他的胸口,并一路往下,指痕与酒渍一起流淌。
唐易昀应该阻拦,可他没有阻拦。
他任由她低头,扶着他的腰际,缓缓地蹲下。
抬起了手,红指甲掐住白手绢,轻抚过男士皮带。
唐易昀居高临下地望着她。
她长而柔顺的卷发,遮去了小小的脸和手。
她尖尖的下巴颏儿上还挂着水珠,胸口也湿淋淋的,被灯光一晃,像是洒了层碎钻。
她穿了一双露脚趾的高跟鞋,是现下西方最时髦的款式,半跪时,脚趾头红红的,圆圆的。
她真的喝醉了,风光才一览无余。
唐易昀又一次重复: 你应该小心一点。
卫欢喜抬起头来,辩解: 我不是故意的呀。
她重新垂头,轻声说: 那杯香槟很满,而且,你很快地走过来。
我不是指这个。顿了顿,唐易昀改口,没什么。
他弯下身,将她扶了起来。
舞池璀璨的灯光,在这一刻猝然熄灭。
Seven in heaven.唐易昀听见她轻笑着,小声说。
天堂七秒钟,是舞会的重头戏。
灯光会熄灭七秒,人们可以做任何事,来让自己置身天堂。
二人相撞在大厅侧面的位置,有一道楼梯和围栏做掩护,如今,又多了黑暗做屏障。
黑暗夺去视觉,却加深其余四感。
卫欢喜改主意了——现在她觉得,被眼前这个男人傍一下,也不是不行。
甜美的果实,急需爱抚来催熟。
但男人迟迟不动,卫欢喜简直不敢相信,他竟是如此不解风情。
七、六、五、四……
Seven in heaven.
唐易昀可以吻她,甚至抚摸她。
她感到自己的右手被牵起,紧接着,手绢被夺去。
三。
她感到自己的手掌被摊开,抚平,指尖被攥住。
二。
啪的一声,他打在她掌心,像是惩罚坏孩子犯错的戒尺。
一。
明亮的灯光晃酸了她的眼眶,她红着眼睛去看男人的脸。
男人也同样在看着她: 你为什么总是这么不小心?
先是在大街上敞着衣扣,现在又醉醺醺地对一个陌生男人投怀送抱……
莫名的愤怒,从唐易昀的心里密密麻麻地涌出来——万一他是个专骗女人钱的小白脸,或是一身花柳病的登徒子……
他甚至还可能是个罪犯,抢她的钱,甚至是要她的命
卫欢喜撇着嘴,委屈地抬头,眨巴眼睛: 我已经很小心了。
这些年来,她真的已经很小心了。
此刻,她的眼泪,通红的眼梢,颤抖的嘴唇,都令唐易昀感到烦躁。
他张开嘴,想说些什么,但卫欢喜抢先一步。
抱歉,把你房间号告诉我吧,我会叫人送套新衣服过去。
唐易昀把房间号写给了她,动作不算磨蹭。
卫欢喜接过,然后像忽然清醒了一样,转身消失在长廊的拐角。
她刚刚应该是被当成投怀送抱的疯女人了。
如果任由一切发生,那样的后果,她究竟能否承担?
如果对方是个恶棍、混球,甚至……
卫欢喜摇了摇头,抄了个房间号,叫来了服务生——船上有专门的裁缝铺,出售一些布料和成衣,供他们这些虚荣又懒惰的有钱人使用。
然后,她锁好门,洗净手,安抚身体里未被疏解的热流。
闭起双眼。
眼前不是史蒂夫,不是以往任何一任男伴,更不是她那素未谋面的未婚夫。
而是那个陌生人。
幻影稍纵即逝,余韵却很绵长,直到她听见有人敲门。
原来那个人的侧脸剪影也这么出众。
有事吗?她颤着声问。
唐易昀捉到那带颤的尾音: 你在哭吗?
没有,我在……
不等她说完,唐易昀忽然意识到她在做什么,一时间喉结滚涌,头脑发热。
她拉,他推,门不知道在谁的作用下开了。
越过她的身影,唐易昀看见了地上栽歪的高跟鞋,和那条湿淋淋的蕾丝内裤。
是配套的粉红色。
喉结又是一滚。
卫欢喜扳过他的脸,手指湿漉漉的: 我问你,有事吗?
大概是刚刚拒绝了她的勾引,这会儿又后悔了?
她忽然觉得这一切都很无聊,只想冷笑。
唐易昀略展开手,站在她门口,没有往内探半步: 衣服很合身,我想来穿给你看看。
卫欢喜侧过半边身子,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要进来吗?你也可以脱给我看看。
唐易昀看了她半晌,忽然发笑——对于应付男人,她简直无比熟练,却又充满防备,让他觉得有趣。
却又在不知不觉中充满怜爱。
他摇头: 不了,明天我会再来,请你去跳舞。
翌日晚七点。
热水自花洒兜头而下,镜子立即上了雾。
卫欢喜抬手,在雾气中抹出一块干净。
镜中的她不着寸缕,柔媚的卷发被热水浇过,顺直地贴在肩头。
未施浓艳的妆,也未着华丽的裙,这样洗尽铅华,难得朴素的样子,让她想起了一个人。
卫平安。
平安是她的双胞胎妹妹,自她出国以来,已经十一年未见了。
每一次卫欢喜想起她,都会像这样在沐浴时,仔细地端详自己的脸和身体。
远隔重洋的这些年,两人都褪去了少女的青涩,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女子模样。
但大概又不一样。
平安是一幅未被窥探的景色,一颗未经采撷的果实,一只未曾开启的宝盒。
她呢?
男伴早换了几任,正经的、不正经的都有,就连此刻……
就连此刻,她换洗梳妆,也是为了赴一个陌生男人的邀约。
洋皂扑鼻,被水一冲,滑溜溜的。
雾气蒸腾中,卫欢喜飘飘然,走了神。
记得小时候,家里还住不起小洋楼,因此每个礼拜五,母亲会带着她和平安一起,到澡堂洗澡去。
姐妹俩最宝贝自己的头发,可母亲洗头时怕洗不净,力气总使得很大。
欢喜总是抗议,平安却闷头不语。
十二岁那年冬天,母亲一边帮她们洗头,一边聊起闲话。
我今天瞧见跟平安定亲的那孩子了。她抓挠着欢喜的头发和头皮,直到起了一层层的沫子,说是去年,被北洋大学给破格录取了啧,才比你大几个月,真神了
嘶——卫欢喜猝然抬头,扯下一缕断发,什么定亲?平安才十二岁,她跟谁定亲?
哦,就是过去,你爹和唐家的在一块喝酒,给你们定的娃娃亲。
我们?
唐家兄弟两个,也是双胞胎,这不是赶着巧嘛。母亲神色如常,手上力道不减,按住她的脖子,你别老乱动,不好洗。
那时,热水也是这样兜头而下。
平安站在水幕下,还是那样一言不发。
卫欢喜被皂角水迷了眼睛,眼眶发酸,却刻意地圆睁着。
她睁着眼,看着澡堂里的女人们。
柔嫩的少女,丰腴却毫不松垮的皮肉,刚刚发育的身体像是青皮的桃子,甜中带涩。
成熟的妇女,若生育过,不论怎么瘦,腰腹那里也总是层层叠叠地堆着,仿佛骨肉分离。
至于白发老妪,大多弓着腰,坐在板凳或是桶子上。那副身体,不知哺育了多少儿女,才会变得那样干瘪,那样松垂。
不可名状的恐惧如同一只炮仗,刚被点着了引子——卫欢喜捂着耳朵,悬而忐忑地等着那砰的一声。
砰的一声。
原来是她打翻了母亲装东西的筐。
我不愿意她赤着身子大声抗议,盖过了澡堂里轰隆隆的水声。
盖过了她心中的鞭炮声。
母亲愣了愣,有些茫然地站在那儿,满手的皂角沫,一点点被水淋净。
陈淑云一直都有点忌惮自己的大女儿——她总觉得,平安至今仍跟她肉连着肉,当初产婆的剪刀,好像只剪断了欢喜的那条脐带。
她与平安是母女,与欢喜,却只是母女缘分。
世间缘分,有良缘,也有孽缘。
孽缘终要厌憎会,良缘亦会爱别离,如何收场,只能看造化。
得知自己早被定了亲的当夜,卫欢喜彻夜未眠。
她背对着平安,枕手躺着: 你明明也听见了,为什么不说话?你不愿意,为什么不说
可平安一言不发。
第二天,只有十二岁的卫欢喜,提出要独自去英国读书。
起初,家里以为她不过是任性胡闹,便找了个靠谱的寄宿家庭,按月给钱,想着时间久了,她总会想家。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卫欢喜铁了心抗议到底,全然没有服软的意思。
于是父亲狠下心,断了她的资金。
十四岁,卫欢喜开始半工半读。
中间换过几次寄宿家庭,直到她考上了剑桥,搬进了学校宿舍,才算有了个稳定的住处。
人人都说,卫大小姐留洋读书,何其风光。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也曾在酷暑之下,挨家挨户地送过报纸,也曾在寒冬腊月,饿着肚子给人家烤过面包。
彼时,平安则坐在学堂里,一边听老夫子的唠叨,一边偷吃母亲剥好的炒栗子。
成年后,卫欢喜交往过富商,甚至还有公爵,就连前男友史蒂夫,也是家境殷实,前途无量的高材生。
可她心里清楚,从男人衣服里掏出来的钱,都要用女人衣服里的东西偿还。
她孤身一人,远渡重洋,捱过十余年的窘迫和孤独,就是为了不偿那样的债。
洋人的势利眼,在面对她这样的东方女人时尤甚。
同样都是谈恋爱,许多事,英国淑女可以做,法国尤物可以做,美国甜心也可以做。
偏她这个中国女人不能做。
卫欢喜起初不懂,后来方知道,有些白人患了一种叫做yell。w fetish的病,专喜欢亚裔女人,身材细小,温柔顺从。
她的第一任男友大她六岁多,家中从商,出手阔绰,两人约会时,曾送了她一条名贵的鸽血红项链。
那时她刚刚考上剑桥,正春风得意,这条鸽血红,她整日戴着,睡觉时也不曾摘。
后来,有次她正在浴室里洗澡,碰上两个洋人室友先回来,坐在屋里说闲话。
一个说: Francy 怎么又不在?
另一个说: 她不是刚傍上那富商么?正是新鲜的时候,男人怎么舍得放她走?
她来留学,就是来学这个的?
亚洲女人都这样,见了白男,就会长出尾巴来一条鸽血红,就能换她的处子红
处子红?上次她洗澡时,我撞见了,她那里颜色比咱们深了不少,不知道多少男人碰过
夸张的笑声与粗俗的俚语,透过哗啦啦的淋浴,钻进卫欢喜的耳朵里。
她抬手关上了水龙头。
胸前的红宝石被雾气蒸热,变得很烫。
她低头凝视着那血一般的红色,然后移开目光,审视着这宝石的伏眠之地,那片在水汽之中微微起伏的雪丘。
她的身体,正沦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可她明明是凭借成绩考了进来,甚至还跨过语言的劣势,捱过困顿的艰苦。
仅仅是因为她的肤色,所有努力都被消磨,连她的恋爱,也被看作是龌龊的交易。
卫欢喜掐紧了手,十根手指紧紧地绞在一起,最终握成了双拳。
那一瞬间,她忽然有些明白,当初站在淋浴下的平安,分明不愿意,分明在哭泣……
为何却什么都不说。
她安静地擦干了身上的每一滴水,把自己包裹好,深呼吸,然后将手搭在门把上。
忽然,门外传来一声响亮的脏话,其粗俗程度,她闻所未闻。
宿舍的另一个室友叫 Lannie,同她一样都是中国人,中文名叫方兰兰。
方兰兰的老爹做的是洋货买卖,因此她两岁就来了英国,算是华侨。
有了这层身份,那群人对她还算客气,虽没拿出那假模假式的热情来互称亲爱,也好歹不会找她的茬。
方兰兰最近在和一个话剧演员恋爱,昨晚跳了整夜的舞,天亮了才回来补觉。
她躺在床帘里,迷迷糊糊地,听见两个室友在说闲话,原本懒得吭声,却越听越来气。
虽然拥有中英两籍,可她心里明白,自己和那些金发碧眼,五大三粗的洋妞,到底是不一样的。
这次被嚼舌根的是卫欢喜,下次,可能就是她了。
于是她撩开帘子,将枕边的眼镜盒狠狠砸下去,砸得那两人惊声尖叫,捂着嘴躲开。
她骂了句脏话,一只脚踩在床梯上: 有完没完
Lannie,原来你在啊……
方兰兰跳下地,一巴掌扇懵了那满脸讪笑的金发洋妞: 我要在你脸上打出鸽血红
见了真章,对方也不示弱,一个拉着方兰兰的胳膊将她拽倒,一个趁势跨坐在她身上。
卫欢喜轰的一声,踢开了浴室门。
纯白浴巾随着她的动作落在脚边。
她就这样坦荡地,平静地,赤条条地端视着屋子里的三个人。
她不会因自己的裸体,自己的肤色,自己脖子上的鸽血红,而感到羞耻。
方兰兰被按着,声音高亢地叫她: 欢喜,帮忙啊
喊这句话时,方兰兰用上了不太熟练的中文——那本该是她的乡音。
她第一次叫卫欢喜的中文名字。
不是烂大街的 Francy,而是乍见之欢,重逢之喜。
中国人的名字,往往隐藏着父母最原始的期许,世上再没有什么,会比欢喜和平安更珍贵。
卫欢喜愣在原地,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像是受到了某种特殊的鼓舞。
她大步冲上前,和那尖叫着扑上来的美国甜心扭打在一起,很快,四个人打作一团。
十五分钟后,她赤身坐着,手中攥着自己的一缕断发,和一条断掉的鸽血红项链。
美国甜心碧蓝色的双眼颤抖起来,充满恐惧。
老天,我赔不起她说。
卫欢喜盯着她,没有生气,也没有笑: 不是你扯断的。
是她自己扯断的。
她终于明白,这枚鸽血红,不过是价码高昂的商品标签。
戴上它,她就自动成了货架上治疗yell。w fetish的药引。
可她不是身材细小,温柔顺从的东方女人。
她是能一巴掌打得人鼻孔冒血的卫欢喜。
这场群架意外缔结了她和方兰兰的友谊。
当她坐在床边穿衣时,方兰兰探出头,问她要那件黑底银边的玉兰花丝绒旗袍。
送给我吧,Francy,这在英国一百年也买不到
卫欢喜把旗袍叠好,又把因打架而扯脱的一缕头发,小心翼翼地抿过去梳。
这件不行,我要带回去,给我妹妹穿。她朝着衣柜扬了扬下巴,你去挑挑别的,有一件珍珠扣的,你穿肯定好看。
方兰兰插话: 你有妹妹?
嗯,双胞胎。说起平安,她笑起来,用手比划了一下,我走的时候,她比我高一点,大概这么多。
她怎么没跟你一起来英国?
我是逃出来的,逃婚。见方兰兰不信,卫欢喜正色,你听说过娃娃亲吗?
方兰兰想了想: 听我爸说过。我有两个表哥,好像也从很小时就被订了婚。
卫欢喜将衣裳一件件在膝头叠好,叹了口气: 若时代不变革,光凭女人有学问,长志气,命运也是很难改变的。
就是方兰兰枕手而席,感叹道,咱们学的是经济与政治,真结了婚,就不沾边了
嫁给别人做老婆,不论是大老婆,还是小老婆,都是要蹉跎的。
女人一辈子,不就这么回事吗?
卫欢喜在国内有个发小,姓苏,叫苏妙玲,欢喜一般叫她小苏姐姐。
小苏姐姐性格强横,朋友不多,却一直坚持给她寄信,时不时还会寄钱。
最近的信上,小苏姐姐说,家里人开始给她安排相亲了。上边那句话,就是她在信中写下的——女人一辈子,不就这么回事吗?
经历了那场群架,卫欢喜开了窍。
她把旗袍都收起来,改穿最走俏的洋裙,烫最时髦的卷发,学着穿高跟鞋,又学着跳交谊舞。
她敛去了那份独属于东方女人的含蓄和婉约,变得张扬又奔放,追求者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趋之若鹜。
其中来势最猛烈的,当属她的日本同学佐佐木——情信几乎是一天一封,有次还写了血书,仿佛若她不答应,就要切腹自尽。
不过后来,她短暂地交往了一个英国公爵,佐佐木被这人的身份吓住,没有再来骚扰过她。
与公爵交往的日子里,卫欢喜游走于各种上流聚会,也结识了不少人脉。
她用自己半工半读多年,攒下的所有钱买了股票,紧接着,钱像水一样涌入她的户头。
公爵欣赏她,夸奖她,甚至向她求婚。
他说: Francy, 嫁给我吧,你将是我最受人嫉羡的一朵胸花。
卫欢喜望着那一枚璀璨,纯净的钻石。
似乎从那透明里,望见了鸽血红色。
她昂着头, 面带微笑,从单膝跪地的男人手中, 抽出自己的指尖: 再会,公爵先生。
据说那位公爵后来,再未与人出双入对,西装口袋总是空空,不再别花。
再后来,在方兰兰的介绍下, 卫欢喜认识了史蒂夫。
史蒂夫比她小一届,是全系最受器重, 最有望留在巴克莱银行实习的学生。
这段恋情还算持久,约两年多, 直到她毕业,突然决定回国, 才提出了分手。
回国之前,方兰兰替她践行, 趁着酒兴,又撒娇要了一次旗袍。
卫欢喜喝得烂醉, 却还是说: 那件不行,我带回去给我妹妹穿,有几件新的我从没穿过,都给你留下了。
方兰兰捧着她的脸: 你和史蒂夫还是我的撮合,你怎么连一条裙子都舍不得给我?
卫欢喜笑呵呵地说: 我妹妹的,谁也不能抢。
那条旗袍, 自从她决定要给平安,自己就再没穿过。
可今晚不知怎么, 她竟鬼使神差地把它从箱子最底层翻出来,为此,还特意把卷发都盘上去。
那男人是东方面孔, 比起洋裙,大概会更喜欢旗袍吧?
卫欢喜这样想着,哼起了歌。
网友评论
小编推荐
最新小说
最新资讯
最新评论